关于组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4个省(区、市)勘测设计企业、施工企业、修造企业重组,组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5个省(区、市)勘测设计企业、施工企业、修造企业重组,组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成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成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再列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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