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第一年度通报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国资厅发法规〔2012〕88号
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第一年度通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全面提升企业法律管理能力和水平,国资委于2011年9月提出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以下简称新三年目标),明确要求中央企业紧紧围绕“做强做优、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按照“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力争再通过2012—2014年的三年努力,着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管理工作体系,加快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素质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均达到8 ……
继续阅读(剩余:4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