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办发〔2017〕137号
各师(市),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建立兵团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17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立兵团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
追究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精神,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结合兵团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