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的公告-凯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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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4|字体:|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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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规范海关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12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办理海关行政处罚案件,规范行使海关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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