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点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30日
天津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高效配置环境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