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
第四章审计和问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国有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