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提高制度针对性有效性,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委对截至2023年1月31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省国资委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25件)
1。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制全过程监督的通知(苏国资〔2004〕230号)
2。关于加强省属境外企业资产财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苏国资〔2005〕121号)
3。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外部董事例会制度》的通知(苏国资〔2005〕79号)
4。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