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制定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类盘活相关措施,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类盘活利用,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盘活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效率。
相关措施提出,各级各部门要系统梳理存量资产使用情况,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及时将资产变动信息录入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特别是对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等资产使用状况定期进行摸底,理清低效、闲置资产并准确标注资产使用状态,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逐一明确盘活方案,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施分类盘活。
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按照相关规定,将限额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纳入省(市)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鼓励各设区市建立完善平台,通过平台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