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受部分地产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逾期不能兑付的影响,实践中涌现大量票据相关的案件,笔者结合自身经历,针对实务中遇到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常见法律问题,总结如下,希望对商事主体有所裨益。
票据权利时效
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法律对于票据权利时效的规定分为2年、6个月、3个月,分别适用不同的票据权利(详见下文中的法律规定)。票据权利时效不同于诉讼时效,法官可以主动援引,时效经过后产生票据权利丧失的后果;也不同于除斥期间,可能出现中断的情形,但仅针对发生时效中断事由的当事人有效。中断事由包括起诉,无论起诉后起诉状副本是否送达被告,案件是否撤诉,均不影响票据权利时效的中断[1]。
当然,持票人未在规定时间行使票据权利的,并不绝对失权。根据《票据法》第18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