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政务咨询栏目针对部分网友提出的咨询进行解答,其中包含了如何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国有属性、国有企业是否可以对子企业借款等热点问题,国资潇湘融媒摘录如下:
提问:在一家国有控股公司中,如果非国资股东转让股份给国资股东,请问这种情形下需要进场公开交易吗?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产权转让是指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32号令中企业产权转让行为规范的主体是转让方,即转让方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其转让所持企业股权应当按照32号令相关规定进场交易。因此,非国有股东转让所持国有企业股权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