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一批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新型受贿案件。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严守纪法底线,现通报其中5起典型案例。
1.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德高以“合作投资”为名收受贿赂问题。2005年至2014年,杨德高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客户处处长、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与其他3名国家工作人员一同帮助仙桃市某公司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获取贷款。其间,杨德高等4人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提出向该公司投资200万元并每年获取定额分红,赵某某为感谢杨德高等人在公司贷款审批等事项上的帮助,同意该“投资入股”方案。2007年至2014年,杨德高等人先后7次从该公司获得“分红款”共计800万元,并收回本金200万元。案发后,经鉴定,杨德高等4人共 ……